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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不及孟子1192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二、《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一○一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凡天下欲为而不能者其辞厉,卫道之君子视天下之小不正,孰不欲大其门以受之哉!
然去圣贤远,私智曲学方视古为有加,而己之才力气量乃非古圣贤之比,则心声之发往往有峻厉而恨其不能者矣。
尝观韩昌黎孟简一书,始终愤世嫉邪,类非平时雍容徐缓等语,说者以其不及孟子之辞为之过乎谦。
吁,以之身而慨然自谓「韩愈不及」之语,之辞气亦厉矣。
彼其意盖以为邪说之移人,今已甚于孟子之时,以堂堂韩愈之贤乃不能如孟子之息邪说,号呼大叫于语人之际,诚有不足之恨哉!
其曰「韩愈不及孟子」,恨之也。
今夫喜怒哀乐之情,未有不自夫辞气之发者见之,然其意亦各有所向也。
成瞷谓「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则是耻其不若人也。
颜渊谓「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则是必为而后已也。
韩愈谓「彼能是,我乃不能是」,则是欲为而不能也。
夫惟欲为而不能者,其愤必深。
天下未有怀不能为之恨,而泰然帖息于辞气之表也,而况当抵排异端之日,又非若异时慕舜、周公之心比也。
何则?
自昔异端之病天下,莫烈战国,然孟子以亚圣大才,力闲先圣之道,貉白圭,夷许子,直夷之,妾妇仪、衍,羞比管、晏,又非止禽兽杨、墨。
然当时邪说者不得作,虽以杨、墨之害牢不可破,且能康色以受其归,而侏离左衽之未有,后世犹赖之。
之力于排击也,人心正而邪说自息,公道明而私见不作,之道盖有以受之也。
今也降汉魏而唐,缁黄之徒风天下而惟己之从,其为害又惨于孟子之时,而乃以一世山斗,顾乃不能如孟子之所以受正人心之责,则以当少降哉。
也学术所宗惟孟氏一人,而其言亦曰「愈尝推尊孟子」。
平时推尊者,乃使异端小道屏息而不敢肆;
今非惟不能息,而又甚焉,含愤扼腕,宜其托诸孟简,慨叹其遗恨也。
异时杏坛之语人,循循然应对进退,纡徐和缓,宛然有温厚之意。
而今也之一书,峻厉激发,一则曰韩愈,二则曰韩愈,且凛然于辞气之表,而「不及孟子」等语,所以致其不若人之恨者亦深矣。
虽然,恨其不及孟子,其意不为不切,而夷考其论议,则孟子固自有不容及者。
孟子谓性本善也,则品而为三;
孟子谓墨乱孔也,则合而为一;
孟子尧舜不偏爱,而则有同仁之说;
孟子言必称尧舜,而则有易伯之论。
异时趑趄光范之门,又腼颜于孟子之藐大人、辞万钟者,尝使充其抵排攘斥之功以进于孟子纯全之地,则得其传矣。
中江吴先之之巽墓志铭嘉定十五年二月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一四、《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七二、《经义考》卷一五三、嘉庆《四川通志》卷一八三 创作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人生而莫不有仁义之性具乎其心。
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圣人所以合内外之道而节文乎仁义者也。
昔之教人者必以是为先,故义有实,艺有分,舍是则口耳而已。
中江吴君先之,其庶几有闻于礼矣乎!
君讳之巽,受小戴氏书于厥考,自《曲礼》、《檀弓》、《礼运》、《礼器》、《学记》、《乐记》、《祭义》、《中庸》、《大学》诸篇,笃信而质行,故事亲以孝著,处兄弟友,居家内外无间言。
游于乡里,恂恂呐呐,如将不胜,如不能言。
与人交色庄而气怡,士之受业者各厌所欲。
教授广汉王氏之塾也,郡守往往率诸生造焉。
逆曦尝欲以季春聘士,就聘者诣县书行义年,君叱吏曰:「此何时邪」!
尝因正月晦日为诗,有曰:「固穷何用怕鬼笑,暴贵不免干天刑」。
义形于色,无所挠夺。
贼平始应君聘,有司以「考礼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为问,君拊髀曰:「吾气昌矣」!
援笔成文,再冠多士。
且科举之文本非所以知君,况尊君父、诛乱贼,亦分所当为,奚独君为然,而君幼习于礼,长而刑于家,信于国人,则词气之发造次理道,固不可以袭而致者。
其后就养于郫,其子中孚郡符博士弟子员,君以书语之曰:「父之病甚矣」!
其趣归,则语以齐家持身之法。
盖寝疾一日而卒,年六十有二。
呜呼,莫烈于盗贼之祸,莫大于死生之变,君处之不乱,其庶于义之实、艺之分矣乎?
今其葬也,中孚请铭,余知君之深,非余谁宜!
谨按,吴氏唐广明间有讳肇者,扈从入,为镇国大将军食邑中江,子孙家焉。
至本朝,其四世孙曰行真、曰行轸,登进士第,至职方郎中达州太守,君之曾王父彦翼则行真之五世孙也。
王父讳觉,父讳良弼,妣□氏。
吴氏累世登科,至君兄弟为学益力,竟赍志以死。
然自淳熙至今,一门以儒学显,凡与乡赋者十有二,第进士者五人,里人荣之。
君于历代史书凡数四雠校,于国朝故实、天文、地理、字书罔不精洽。
为文沈涵有雅致,有《诸经讲义》五卷、《中庸口义》三卷、《通鉴类》十卷、《国典》二十卷,今藏于家。
元妃杨氏,先二十一年卒,继室以王氏,亦先□年卒。
四子:长男即中孚嘉定十年进士迪功郎郫县
次颖行,早夭;
幼符。
女一人,适从政郎隆州仁寿县元章
孙男二人,外孙男女各一人。
君之卒以十四年十月戊午,以十五年二月某甲子葬君于县之怀清乡,合杨夫人之墓。
铭曰:
适手足之容,畅肌肤之会。
礼之在人,盖积小以成大者也。
于君庶几见之,而赍志以逝。
我铭不磨,式谷来裔。
风木图为张八愚(桓)同年题庚申 清 · 张问陶
 出处:船山诗草卷十五
八愚生踰年失怙,又踰年失恃,育于世母。世母寡无子,抚之甫成立,世母又殁。郑君存一作《双节传》,传母徐、世母汪节烈事甚悉。予读而哀之,为谱入韵语,俾村女里妪咸克歌咏,以起景慕。即题所绘《风木图》后,时庚申七月。八愚知文安县,有政声,署上考。痛二母不逮养,故有斯图。伤哉孝矣。
连蜷双桐枝,飞来双白凤。
汪归伯,徐归仲。
伯无子,仲有子。
孤雏呀呀双桐死。
凤兮凤兮倏作两黄鹄
生宛若,死手足。
宝此孤雏,我生子育。
莫烈于以身殉夫,难莫难于所抚者他人孤。
汪曰此岂他人孤,伯氏仲氏系此孤雏。
难哉汪,烈哉徐。
贞魂亭亭,犹闻哭声。
青灯荧荧,乍幽乍明。
贾生,汪程婴
丈夫忠义妻大节,死生异路同峥嵘。
乌巢兀臬,母单子孑。
霜风夜来,门庭如雪。
孤雏眼瞿瞿,书灯倏明灭。
漉漉慈乌枝上血。
孤雏忽试飞,飞迟归转促。
不见慈乌,森森风木。
鹤驾鸾骖,云驰电速。
彼天苍苍,涂毒孤儿一何酷。
双桐摧复摧,双凤无时归。
吁嗟孤儿,踯躅裴回。
非生非死何其悲。
父兮才名曾戴斗,母兮贞毅同不朽。
孤儿何师,师我九泉父母。
富不期量珠玉,贵不求为令仆。
受朝廷一官,为民司牧。
抚赤子,汪可型,炳丹忱,徐可学。
周孔书,能荐福。
临民如听孤儿哭。
吁嗟乎,官职声名能卓鲁,此生禄养何时补。
风木图,泪如雨。
孝子神情长栩栩。
天高高,哽无语。
回董瑞州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五、《黄氏日钞》卷八五
伏蒙宠致《春秋集注》《集传》等书,拜赐甚侈。
凡尊年丈在郡云为举措,皆是正路上用实工夫,令人敬服不已。
《讲义》发明精当,尤见所学。
孔夫子只是平正道理,汉、唐溺于卑陋,濂、洛发其精微,后来遂有因精微而遁入空虚者,如张横浦、如陆象山、如杨慈湖,一节透过一节,适又其人皆有践履,后学皆翕然而归之。
若夫子平正道理,万世常行,安有此等过高出奇之说?
盖尝考究三人之说,无一不出于上蔡
不欲以爱为仁而欲以觉为仁,至欲扫除乍见孺子恻隐之心,则横浦借儒谈禅,一则曰觉,二则曰觉者,皆不过敷衍上蔡之言也。
上蔡王介甫胜流俗两字极好,若用此以讲学,为补不细,则象山借儒谈禅,斥千五百年儒学皆为流俗,更不可与辩论是非者,皆不过受用上蔡之说也。
上蔡称释氏以性为日,以念为云,去念见性,犹披云见日,则慈湖借儒谈禅,谓意起如云雾之兴,人心不可有意,因而改《论语》「毋意」之「毋」为「无」字,又因《大学》有「诚意」一章,而诋斥为非圣之书,亦皆袭取上蔡之说也。
上蔡于程门才最高,而不幸与总老交,故其弊如此。
东坡谓其父杀人报仇,其子因以行劫,原上蔡本心,不过欲不用其心,禅学遂得而入之。
吾儒之祸,莫烈于此矣。
明与台一家,慈湖之说盛行,独君家昆季讲究精切。
某虽愚陋,生长慈溪,幸而先读《论语》,凡慈湖之改《论语》而就己说者皆不敢信。
昨睹邸报,台州申乞令兄右司上蔡山长,尝恃其平昔知爱,禀问此事为何如。
继得回报,令兄未免有怒意,盖某不善申禀之过也。
今读讲义,乃知君家之学其精切如此。
某近在临川,曾于晦翁书院有议义一篇,辩慈湖一贯之说,谨用拜纳。
郡狱将空,蒙成何幸!
伏乞台照。
上庙堂书 宋末元初 · 方逢辰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七一、《蛟峰文集》卷二
六月吉日,具阶方某惶惧顿首百拜,致书于大丞相枢使国公先生钧座前:某窃见盛夏之月,大阳无威,盲风晦雨用事,拔木发屋,夜寒昼闇,黯黯凄凄,朝野震愕,曰此阴剥阳之象,奸邪剥善类之象。
大臣善类之宗主也,辄摭所闻以告。
某尝谓天下之祸莫大于奸邪之窃国威,尤莫烈于奸邪之蔑国威。
夫人主之威,奸邪窃之以簸弄于中外,天下知之,而人主未及知。
则虽窃也,彼犹惧乎万一之知则不赦矣。
一旦发其奸邪,人主知之,而罚不伤其毫毛,彼得以蔑视朝廷,曰无足畏者矣。
《剥》之初六曰:「蔑,贞凶」。
六二又曰:「蔑,贞凶」。
圣人重伤阳道之亡,故以「蔑」之一字哀痛反覆而两言之。
近日台臣按发两横珰及其牙爪三四辈,此天下之所共快,而亦前乎此道路之所指目,而亦人主之所独未知者。
及此之时,斥去一二,则此曹尚有所惮,曰国有威也。
侧听数日,而两奸从容上索祠邀去之牍,玉音曰留,至于一再,而绝其请。
断蛇不殊,刺虎不毙,人心惶惶,曰《剥》之蔑贞之象。
所可幸者,天诱圣衷,以内司扰民一事付之公朝,此又南衙北司胜负之一大机也。
前日之未言也,其责在台臣
已言而未行也,其责在人主;
今付外,则其责在庙堂。
他如小人庸人之为大臣,反倚此辈为援者,天下所不责。
相君自为台谏,为侍从,为执政,正色朝端,中立不倚,负天下重望,望之重者责之深,未知何以处此?
前岁以一奄竖之隶逐一台臣,此国威之一屈也。
声生气长,陵蔑纪纲,焰焰莫可谁何。
今日之事,若不幸而国威再屈,则豺狼当道,自此不可问矣,国家社稷之存亡,在此一决。
未论他日之事,即目前而观,则台臣言之不行,惟有掉臂而去,此曹思虑益深,术数益密,必将援一同类者入台以角善类而空之。
《剥》之初六曰:「剥床以足」。
夫害人者先坏其床之足,害国者先坏其国之足。
《剥》之六二曰:「剥床以辨」。
辨者床之干也,尚有所,国亦有干,大臣国之干。
二,大臣位也,阴之蔑阳,先剥其足而后及其干。
彼其敢于与台臣斗胜负者剥足也,敢于剥足,何惮而不敢于剥干乎?
今日逐台臣明日骎骎逐及大臣矣。
若俟其逐而去,不若为天下国家争一胜而去。
乾道间,渊、觌之横,诸君子攻之不拔,陈参政以一言逐之;
绍熙初,姜、谯用事,留丞相以一语去之。
留之去姜、谯,陈之逐渊、觌,岂他有奇术足以撼其君,不过伺得其泄报左史西掖之除,漏传两文昌过府之事,显然有迹,深中上心,故二公甫下殿,而三奸已出门矣。
况今之横珰腥焰熏灼,其显白之迹又不止漏泄差除而已,圣上英明,决不肯终芘狐鼠,但前此未得实状,所以不信。
今闻台臣所奏具得事实,况付之外廷,此圣上疑中之信也。
《易》之《坎》曰:「纳约自牖」。
所谓疑中之信,正是蔽处之明,乘此入之,机不可失。
若万一争之必不从,则某又有一说,上可以不伤人主之心,而下可以慰天下之公议,内可以开小人之路,而外可以无损台谏之纪纲,而公朝又可以专为之而不必忌。
台臣所劾内史之爪牙,直胥史耳,其富埒国,其恶滔天,若二三大臣朝堂,猝然呼此数辈于堂下,责其奸状而黥藉之,然后闻奏,则二凶既以得免为倖,彼又可以嫁其恶于此曹以自解于上,而九重亦可以自白于天下,曰前日毒民之事皆此辈为之,果非禁庭之所知也。
一举而释君之谤,救台纲之轻,开小人之门,解天下之怨,留、陈之事又不足言矣。
不然,青史书之曰,南衙北司胜负之决,自某人为相始,某实为相君惜之。
干冒钧严,下情无任悚惕俟罪之至。